五、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一)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升格与扩充
随着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推进师范教育结构调整。至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从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并加快了向一级师范过渡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教育部于2005年发出了《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教师培养的统筹管理,逐步将幼儿园教师的培养纳入高等教育层次,积极支持普通本科院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12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重点建设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