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巫公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金爵受到鼓舞,也壮着胆子跟了上去。随着距离的拉近,他也总算是将这形似狗的怪物看了个清清楚楚。
它的身体有很长的毛发,膝盖则是被一层细细密密的鳞片覆盖着,在经过它身边的时候,对方的脑袋竟然跟着动了下。金爵汗毛竖起,脚下一趔趄,巫公被他吓了一跳,回过头一看,只见那狗却是已经换了个动作,两只前爪斜着趴在地上,背部隆起,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见鬼了。”巫公甩手就是两枪,子弹击中对方的膝盖,鳞片顿时哗啦碎了一片,流出鲜血。那狗受惊,连忙跳到一旁,受伤的膝盖并没影响到它的行动,它像一阵风一样扑了过来,一动,空气都冷了几分。
与之同时,原本消失的食人树藤蔓也跟着冒了出来。金爵一看,原来并不是食人树消失了,而是缩到了四周的房屋内,他后怕不已,还好刚才没有去四周的屋内躲避。
巫公拉了他一下,提醒着说:“我想起来了!这东西是穷奇,是九黎族驯养的凶兽。”
穷奇,上古凶兽,山海经有记载:穷奇者,上古凶兽也,好吃人。
金爵如梦初醒,甩开腿跟着巫公跑了起来。他们快,可食人树和穷奇的速度更快,几乎是一前一后瞬间就冲了过来,穷奇还好说,群体对抗单个,他们还有机会胜利,可这铺天盖地的食人树藤蔓却是难缠之极。放眼看去,食人树藤蔓已经占据了整片大地,令他们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时候金爵真希望自己能长出翅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