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们学习“三角形的面积是底乘以高除以二”这样一个简单的规则,必须先获得三角形的概念、面积的概念、底的概念、高的概念。如果这些都获得了,那么规则的学习将要容易很多。
另外这里需要提出的是规则与言语信息之间的区别。如果仅仅只是能够陈述“三角形的面积是底乘以高除以二”,我们认为学习者只是获得了一种言语信息,并不认为其掌握了规则。对于规则是否掌握的辨认,必须到具体的情境中去运用规则。比如说给学习者画一个三角形,其如果能够应用规则,求出三角形的面积,我们则认为学习者掌握了这一规则。
关于获得规则的条件,其实在论述中我们就已经提到了。掌握规则的先决条件是对于构成规则的一系列概念的了解。了解概念就是能够对某类事物所有的子类都能区别出来,如果这一点达不到,可能仅仅是将规则当成了一种言语信息,而不理解其真正的内涵,更不用说去应用了。所以,在规则的教学中,要尽量避免的就是将规则当成言语信息来学习。
至于究竟如何教授规则,加涅提出了规则教学的基本步骤。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