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二十二省都督、民政长、护军使三十九人,以黎元洪领衔通电,痛诋国会,要求解散,留京议员均给资回籍,请袁世凯向政治会议谘询“救国大计”。有了“民意”,袁世凯便堂而皇之地把救国大计谘询案、增修《约法》程序案交付政治会议讨论。
政治会议于1914年1月10日议决,呈复袁世凯。关于国会问题,会议认为,“现在国会组织不良”,“又事实上职权业已停止”,应明白宣布解散,“暂结残局”。
解散以后,是否给资,由政府决定;是否回籍,可听其便。关于增修《约法》问题,会议认为,政治会议为政府谘询机关,无参预增修根本法律的职责,应在谘询机关及普通立法机关以外,特设造法机关解决。
对第一个答复,袁世凯非常满意,1月10日即据此下令解散国会,停止议员职务。命令的最后,照例又是骗人的鬼话:“改良国会,关系于共和政治之前途非常重大。”“一俟厘订组织各法及选举程序以后,政府自必切实进行,依法召集。”“本大总统誓当力谋政治刷新,克期以待最良国会之出现。”
政治会议的第二个答复没有解决问题,袁世凯又要其讨论造法机关应如何组织、用何名称、职权范围和议员选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