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奥运会刚刚落幕,金融危机就接踵而来。为刺激经济发展,国家出台了“四万亿”投资计划。各地为挽救突然降价的房价与地价,开始在户籍制度改革的名义下陆续出台“购房落户”政策。为拉动内需,城镇化成为官员、学人祭起的不二法宝。在土地财政的激励下,各个省份争先恐后地出台所谓“以承包地换保障”、“以宅基地换住房”的“双置换”政策。有些中小城市还出现了逼迫农民上楼的城镇化政策,激起了群众的不满。
2010年以来房价的飞速上涨,使原本需要改革的大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变相成为限制外地人共享城市公共资源的工具。虽然媒体不遗余力地宣传户籍改革的成果,但将“暂住证”转变为“居住证”的改革,却并没有为农民工带来实质意义的福利。另外,很多地方把中央政府敦促实施的“农民工子弟就地入学”以及对“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推广等又附加到户籍制度管理之上。本应该还户籍制度以人口信息登记功能的改革,却在城镇化过程中为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反向操作。
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于2011年2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指出,“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严令“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还要求各地“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