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加强投资人对高管的监督,约束高管的败德行为。但我国目前对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尚存缺陷。这些缺陷集中表现在为国企高管薪酬设定的法定披露程度较低,不能对高管形成有效约束。
三、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以薪酬契约的完备为核心
如前所述,对国企高管薪酬规制的目标不是均贫富,而是以修正薪酬契约,促进企业效率为导向。这也就决定了规制的路径安排应当以薪酬契约的完备为核心。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应当以强化薪酬决定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为核心。而对国企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的法律限制,因无助于企业代理问题的解决,应当予以取消。
(一)强化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决定机制——以国有公司董事会治理完善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