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实体观。
如果说“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的整个知性主义意识哲学体系的基本出发点,那么,他通过继承和发展他以前的西方哲学传统观点所提出的实体观,则实际上构成了他的心灵哲学的基石:
凡是被别的东西作为其主体而直接寓于其中的东西,或者我们所领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心中有其实在的观念的某种特性、性质或属性的)某种东西由之而存在的东西,就叫作实体(substance)。因为实体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在它里面形式地或卓越地存在着我们所知觉的,或者客观地在我们某一个观念里边的东西;除此而外,严格说来我们对实体没有其他概念,因为自然的光明告诉我们‘无’不能有任何实在的属性。……思维寓于其中的实体,在这里就叫作精神[或心](espirit)。[3]
可见,在笛卡尔看来,实体就是某种可以容纳抑或可以产生其他东西的东西,而这种所谓的“容纳”或者“产生”则是以形式的方式来实现的,这样一来,精神或者心灵就是把思维包含在其中的实体。由此可见,他在这里所论述的“实体”,实质上既具有柏拉图所说的“理念”(Idea, Form)的影子(亦即作为纯粹的形式而存在和发挥作用的东西),也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着世界本原的作用(即这里所谓的使“某种东西由之而存在”,亦即产生其他东西的、类似于“始因”的东西)。不仅如此,笛卡尔坚持认为,一种实体只具有一种属性——无论实体究竟是物质还是心灵,都没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