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内奸”除了出自企业内部,也可能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例如,从2011年9月13日开始,有人在国外网站上连续发表4篇署名文章,文章中公开了“希尔威”在河南省4个银矿的动态地质储量报告。“希尔威”认为,这些内幕除了该公司相关人员外,只有河南省相关政府机构知道。
当然,在公司和政府部门之外,同样有可能从企业合作伙伴处泄漏情报。“希尔威”老总发现,做空机构手中的文件签字位置与本公司一家合作伙伴手中的那份一模一样。这份文件虽然一共有三份,但每一份文件的签字位置都不一样,所以很容易据此做出判断。
除此以外,做空机构聘请的中介机构,有时候也会冒充投资者骗取相关资料。例如,2011年6月22日,一家基金公司给“希尔威”发去一封咨询邮件,表示想购买“希尔威”的股票,为此希望能了解“希尔威”有哪些主要客户,并且特别强调需要这些客户的中国名称。两天后,“希尔威”在给对方的回复邮件中透露了6家主要中国客户名单。从做空机构最终认定“希尔威”“夸大交易额”的背景看,对方就是在此基础上继续获取“希尔威”的其他客户资料,从中进行对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