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杜月笙抗战后的经济状况,吴开先则强调说:
“抗战胜利后,杜先生的洋钿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
这话虽不乏溢美之词,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抗战胜利后,杜月笙再也不能“有土斯有财”了,烟土生意是不能做了。对于其他生意,吴开先认为杜月笙根本就是外行,他自家的许多事业如中汇银行、华丰面粉、大达轮船,以及纺织、造纸等,都是在好朋友或者学生子的协助下办起来的,他自己甚至连经营状况都不甚了解。
他在华商电气公司、中国通商银行、浦东银行等事业中都占有股份,但他只做挂名董事长、常务董事或者董事,并不亲自主持业务。
在那些没有股份仅仅做挂名董事长、理事长、常务董事等的事业机构中,他更是不过问,不干预。他晓得人家不过把他当挡箭牌、大保镖,他自家也乐得面上飞金,提高身价,因此常常赔着时间,赔着人情,甚至倒贴铜钿地为人家办事情。
后来头衔越来越多,渐渐的倒贴铜钿的事体就免了。他这时的做法是:你们助长我的声势,帮了我的场面,你们有事我“顶”着,有问题我出面解决。你们一定要给我什么好处,我也不客气地收下。但杜月笙给人家帮忙的目的,还是“放交情”,并不是为了得几个铜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