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诸葛亮已经四十七岁了。虽说正当盛年,但以古人的平均寿命而论,他肯定不敢指望自己还能活很久。事实上,诸葛亮也的确在短短七年之后,便因戎马倥偬、积劳成疾而与世长辞了。因此,诸葛亮才会在生命的最后这段岁月里,以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近乎偏执的姿态,不惜耗尽蜀汉国力,对强大的曹魏发动一次又一次的北伐。
说到底,这既是受内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驱使,也是受到了“少主昏庸,国力弱小”这两大无奈现实的逼迫。
主动出击,锐意进取,或许还有一丝成功的希望,可若是守着益州的这一亩三分地,故步自封,苟且偷安,迟早会变成曹魏砧板上的鱼肉!
所以,诸葛亮别无选择。
这一点,在他于次年所上的《后出师表》的开篇,就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也。以先帝之明,量臣之才,故知臣伐贼才弱敌强也;然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待亡,孰与伐之?”(《三国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
这段话的大意是:先帝当年,正是出于“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的考虑,才把讨伐曹魏的大业托付给臣。以先帝的睿智,估量臣的才干,当然知道让臣去北伐就是以弱敌强。然而,若不北伐,蜀汉迟早也会败亡,与其坐等败亡,不如主动去讨伐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