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诗的韩国电视剧剧情介绍:22. 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3. 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24.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25.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