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帝义熙元年(公元405年)秋,陶渊明为了养家糊口,来到离家乡不远的彭泽当县令。这年冬天,他任职八十一天时,浔阳郡派遣督邮刘云来彭泽检查公务,刘云以凶狠贪婪闻名远近,每年两次以巡视为名向辖县索要贿赂,如果遇到不服从命令的人就会栽赃陷害,所以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这次,督邮一到彭泽的旅舍,就命令县吏去叫县令来见他。陶渊明平时蔑视功名富贵,不肯趋炎附势,对这种假借上司名义发号施令的人很瞧不起,但也不得不去见一见,于是打算马上动身。
不料,县吏拦住陶渊明说:“大人,参见督邮要穿官服,并且束上大带,不然有失体统,督邮要乘机大做文章,会对大人不利的!”
这时候,陶渊明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他长叹一声,说道:“我不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人折腰!”
说完,索性取出官印,把它封好,并且马上写了一封辞职信,随即离开只当了八十多天县令的彭泽。
世人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作为淡泊名利、知足常乐、悠然处世的典范。殊不知,他去除名利的束缚,求来的却是另一种利,这对陶渊明来说也许是一种大利,因此在面临选择时,他毅然抛弃了世人所向往的官阶财富,选择了维护自己的人格和操守,以保有心灵的宁静,保持心中那份做人的崇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