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礼》所关涉的正是费正清讨论的“朝贡体制”[24],而不是何伟亚所关注的(主要体现在蒙、藏、回疆等广大区域的)“以满清皇室为最高君主的多主制”。这意味着何伟亚的两大核心观念及其论述统系,即“多主制”和“宾礼”之间虽有不可否认的关联,但其关联毋宁更多是在清代以前,到清代出现他所谓的“多主制”后反缺乏足够的逻辑联系,且在很大程度上相互疏离。结论似乎只有一个:要强调清代特殊的“多主制”及其隐喻的非华夏倾向,便当在与“理藩院”而不是“礼部主客司”相关的文献典籍中寻找理论资源;如果要强调《宾礼》的重要性,就只能多关注具体的“满清”与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之“同”,而不是其“异”。
前引何伟亚所说“宾礼”不仅是清廷处理对外关系的原则和方式,而且体现了远更广阔的整合“天下”秩序的构想这一推广(corollary),其实也与费正清的“朝贡体系”取向相类,即通过一个枝节的部分引申到中国的全局观念。[25]如果把传统中国的政治观念(或文化)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任何一个部分当然都反映着全体的精神。但政教不能及的“天下(世界)秩序”确非清人关注的重心,“外国”更可以说是清人政治观念中最不受重视的部分之一。《宾礼》不过是涉及“天下”秩序的众多清代相关钦定文献之一,是一个应对不甚受重视的特殊而非普遍群体的文献,在清代“五礼”中也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以前《宾礼》在“五礼”中居于《军礼》之前,在尚武的清代则移至《军礼》之后),其可以推广的程度是有限的。[26]